做生意务部委托,自 2007 年 2 月 12 日起 ,广州经济手艺开发区(下称“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将认真审核及治理广州开发区内设立的包罗 无船承运 、 修建、 印刷、建设工程设计 、蹊径运输 、商业和国际货物运输署理等相关服务商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
自此,广州开发区享有对上述服务商业领域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这将意味着进一步镌汰外商在广州开发区投资设立服务商业企业的报批环节、简化审核法式、提高报批效率。
同时广州开发区还享有对原审批机关为省外经贸厅的区内商业企业的后续治理权限,这将使外商在广州开发区投资服务商业领域更为便利。